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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3-18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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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用人单位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渠道有哪些?

答: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办税服务厅申报年度缴费工资。职工参保信息(本单位职工个人参保险种数量之和)在1000条以上的用人单位,线上自行申报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

2.问:用人单位每年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年度缴费工资每年申报一次,2024年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已核定当年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不需重复申报。2024年4月前未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需向税务部门申报。以后年度按税务部门发布通知规定的时间向税务部门申报。

3.问:职工在用人单位辞职后重新回到原单位就职的,是否自动使用该职工的原缴费工资等信息?

答:该职工视为单位的新参保人员,人社、医保部门应重新发送该职工参保信息,单位需申报该职工新的缴费工资。

4.问: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缴费工资,会有什么影响?

答:用人单位如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税务部门无法计算应缴费额,用人单位将无法进行每月社保费申报和缴费。

5.问:员工离职了,社保费业务如何办理?

答: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停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停保当月实时向税务部门传递职工参保终止信息,税务部门不再产生参保终止月份后的应缴费额。

6.问:退休人员退休当月的社保费如何缴纳?

答:职工退休当月应正常缴纳社保费,及时到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7.问:职工个人如何办理社保费清缴?

答:(1)欠费属期为2024年4月以前的,先行至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到税务部门缴纳欠费。

(2)欠费属期为2024年4月(含4月)以后的,直接到税务部门缴纳欠费。

8.问:医疗保险怎么退费?

答:用人单位退费业务由税务部门负责受理,税务部门初审后,向医保部门传递相关退费信息,医保部门复核通过后办理退费。

9.问: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前置条件是什么?

答:(1)用人单位在税务系统存在有效的税务主体登记。

(2)用人单位在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

(3)职工个人在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

(4)税务登记与参保登记已关联。

10.问:用人单位办理新增职工参保登记后,新增职工工资如何申报?

答:用人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新增职工参保登记后,到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工资。

11.问:什么是预处理信息?

答:税务部门依据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依法依规为缴费人预填制应缴金额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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