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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春风暖 税宣正当时绥芬河市税务局走进市场主体宣传税法

发布时间:2024-04-12 16:09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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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春天的脚步,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如约而至。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加大税费政策效应和税收普法宣传力度,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的主题,于4月8日上午走进市场主体开展了一次近距离的税法宣传活动。


对俄商场宣传


近年来,绥芬河市积极加强对俄经贸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形成了近2000家网店和几百家俄货实体店的经营规模,已成为国内最大的俄罗斯商品集散地。但随着俄货市场的持续红火,拒开发票的行为增多,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对税收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绥芬河市税务局针对实际情况,利用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印制《发票管理办法》宣传单,由法制部门及分局管理人员组成宣传团队,走进对俄贸易比较集中的伊戈尔、罗斯帝国对俄商场,为每个业户进行发票开具保管及违法处罚知识的详细讲解及相关税收法规知识的宣传,发放税法宣传单共计500余份。此次活动提高了税法普及的深度和广度,规范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涉税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业户的依法纳税意识,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了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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