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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领神会抓落实 向“新”提效促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02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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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委有关要求,“心领神会”抓落实,向“新”提效促发展,在强化垂管意识、建设效能税务中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在服务大局中筑牢“新质”之基

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必须把税收工作的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统一起来,强化垂管意识,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政治高度,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刻领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的现实意义,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时坚决迅速一贯到底,在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把准职责定位、彰显税务担当。

从黑龙江税收实践看,就是要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结合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围绕科技创新、技术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和质变,更好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

在支持培育更高素质的劳动者上,紧紧围绕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股权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同时,支持和服务科技人才、应用型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大国工匠等人才劳动者的培养、科研和技术转让,吸引更多人才、汇聚更多智慧投入到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去。

在支持创造更高技术含量的劳动资料上,牢牢把握“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的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全链条的涉税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结构全面转型、安全转型、创新转型。

在支持拓展更广范围的劳动对象上,深入领会只有发展绿色生产力才能源源不断地从自然界获取生产资料的规律,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排污权出让收入“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政策导向作用,持续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税收征管,助力企业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打造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和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

在支持推动更高水平的要素配置上,切实增强提升生产要素组合效率的系统思维,扎实开展各项税费政策的梳理、归集、分析和效应评估等工作,分领域、有针对性地编写税费支持政策指引,抓好政策的前后衔接和协同落实,打好政策落实“组合拳”,推动经济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

在夯基固本中助推“新质”之力

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必须从夯实税收治理基础、破解影响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入手,准确把握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等新业态特点,探索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着力打造效能税务,深入推进税费业务建设,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持续稳定的财力保障和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

从黑龙江税收实践看,就是要抢抓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机遇,把依法治税作为基本原则和生命线,突出法治化、信息化统筹赋能,注重优服务、强监管一体集成,抓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

突出法治强基,在严守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收入联动分析机制,动态开展税源数据与税收指标的比对监控。健全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财源税源建设,推动税收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突出管理增效,紧盯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探索实行税收风险任务与数据质量核查“大统筹”,将数据指标系统整合、扎口管理、按户归集,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派发任务,推动实现税企“双减负”。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员、重点区域加强税收监管,发挥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

突出智数赋能,打造“聚管供用”税收大数据体系,提升税收大数据分析监控平台数据质量、运算速度,充分用好大数据这一税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和新质生产力。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税费数据与外部数据互通互换,以“共享、共建”实现“共治、共促”,汇聚起税收治理的强大合力。

在惠企利民中厚积“新质”之势

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和期盼出发谋划推进工作,不断推动税费服务模式的创新升级,持续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从黑龙江税收实践看,就是要坚持“优化服务无止境、创新永远在路上”,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激活力,全力构建“好办安心、帮办省心、问办暖心、智办放心”的税费服务体系,更好为纳税人缴费人守法经营增便利优环境。

响应税费诉求要既有“速度”又有“温度”。聚焦化解矛盾纠纷、赋能基层治理,创新运用“微课堂、微宣传、微服务、微调解、微监督”等载体,按照“政治统领、法治保障、智治支撑、共治聚力、严治强基”路径大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为高效解决诉求事项提供制度保障。

优化办税举措要既有方向又有方法。在持续擦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品牌的基础上,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探索新技术应用场景,推进全流程“非接触式”办税,拓展“数字坐席”和“纳税人智能涉税体检报告”等创新成果,实现业务集成化办理、智能化处理,以更多有“人情味”“接地气”的服务举措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创新服务模式要既有效率又有效果。以中俄博览会为契机,复制推广大庆市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室做法经验,不断加强“税路通·龙行万里”服务品牌建设,助力加快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积极参与“信用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税银互动”扩围增效,更好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拓展补链助企措施,利用税收大数据打通企业产品供需链条,实现主动推送和按需查询“双支撑”,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刊发于7月5日《中国税务报》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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