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研究和生产的重要桥梁,也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本报采访组在东北地区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辽宁、吉林、黑龙江一大批科技成果成功转化,落地生“金”。其中,税收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科研人员从“实验室”走进“车间”
在辽宁博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车间,科技人员正在对新研发的低转速大扭矩永磁直驱电机进行检测。
“这是博仕科技自主研发的创新性产品——永磁直驱电机,转子由稀土永磁磁铁做成,具有永久的强磁特性,无须励磁电流,具有显著的节能降碳特点。”博仕科技董事长王德喜介绍。
博仕科技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王德喜除了是博仕科技董事长,还有一个身份——沈阳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授。他带着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百人科研团队,在节能环保装备研究方面获得70多项发明专利。
既是学术带头人,又是公司创始人。王德喜坚持“学问做在车间里,专利写在产品上”,实施“团队+项目”的“带土移植”工程,将理论研究成果直接带进生产车间,其团队自主研发的射流曝气器、蒸汽喷射器及真空系统销往国内21个省份、400多个城市,实现了对国外产品的替代。
“我们的成果大多成功进行了市场转化,在污染气体防治等方面形成了产业,年产值上亿元,累计纳税2000多万元。近三年来,公司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约460万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减免164万元。”王德喜说,好的创业政策,让他敢于走出学校,获得了更大发展空间。
高校院所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辽宁省高校院所在辽转化科技成果 1822项,全省认定登记技术合同 615.4亿元,同比增长 31.5%。
“随着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力度加大,现在不少高校专家开始从‘实验室’走进‘车间’,开始创业活动。”采访中,一些高校专家告诉采访组,“科研成果所有权”“身份”“财税支持”三方面情况的改变,推动不少专家带着“成果”创业,从而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其中设置了“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章,明确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有关规定。
在沈阳工业大学,学校鼓励学科带头人以高科技企业领办者的双重身份创业,同时创新推出科技成果入股有关制度,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属等一揽子问题。这一举措,已累计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超过100亿元。
“税收优惠政策是激励科研人员放下包袱的重要因素之一。”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递延纳税政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行递延纳税政策等,对科研人员积极主动转化科技成果有很强的激励作用。以大连市为例,2023年1月以来,大连市重点高校有368名科研人员享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税政策,累计免税收入6835万元。
在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杜志江以自己的科研成果为基础,创办了哈尔滨思哲睿智能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手术机器人研发。思哲睿公司自主研发的康多机器人,是国内唯一开放式多屏幕医生控制台的腔镜手术机器人。产品上市后,一举打破了进口手术机器人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
据了解,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哈尔滨工业大学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制定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学科团队+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化区域平台”的成果转化创新模式。近期发布的黑龙江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指数显示,哈尔滨工业大学位居部属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指数排名第一。
杜志江表示,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壮大,与国家近几年来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务部门优质服务密不可分。“税务部门从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税费缴纳等方面,对我们进行培训辅导。近三年来,我们已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600多万元。”他说。
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
在采访中,来自高校院所和企业的代表都表达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迫切需求:一方面,高校院所虽然拥有高素质科研人员,但科研与市场存在“脱节”现象;另一方面,企业拥有创新创业的平台,但人才资源不足。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不是要让科研人员都变身企业家。”沈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处相关负责人认为,高校和企业可以携手共进——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双方合作育“果”。
“当企业自身研发力量不足或遇到瓶颈时,可以寻求与高校院所携手,共同开展技术创新,从而能够让科技成果按需而出,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的无缝对接。”这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有针对性的联合攻关,让创新少走弯路,科技成果可直接走上生产线,实现产业化。
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创立便是合作育“果”的生动例证之一。
“在特殊情况下,一旦整个电网失电,我们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可以为大连市一级负荷提供4小时紧急供电。”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丽介绍,该公司研发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就是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合作的产物。
据了解,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依托钒电池核心技术,与大连博融控股集团共同组建了融科储能公司。目前,融科储能公司是全球唯一掌握全钒液流电池完整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全产业链开发和高端制造能力的储能技术及产品服务商。今年4月,融科储能成为全球独角兽,实现了大连市独角兽企业零的突破。
截至目前,融科储能累计投运钒电池储能系统超过720兆瓦时,占钒电池全球市场60%,电解液材料销售占全球市场90%;已申请国际、国内技术专利300余项,主导和参与50余项国内外标准制定。
王晓丽介绍,融科储能将加快专利的产业化进程,计划建设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新型储能与氢能技术产业孵化平台项目、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储能功能性材料基地二期项目、大连金普新区液流电池新型储能装备数字化基地二期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值100多亿元,吸纳储能专业技术人员500余名,创造就业岗位1000余个。”她说。
融科储能只是大连企业与研究机构合作育“果”的缩影。大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大连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开票收入同比增长8.7%;研究和试验发展业开票收入同比增长2.2%,多家科研机构院所开票收入实现增长,大连化物所开票收入增加了1.4亿元。
与大连融科储能一样,长春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加大了与吉林大学的校企合作力度。公司所属的智研科技事业部从成立时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20多人,已攻克了10余项关键技术,将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成功打造了一条产学研的发展道路。
“公司运用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近年来的销售额年均增长率达到60%,价格比同类进口产品低20%,激发带动了国内整个产业的技术革新和突破。”中机试验副总工程师杨秀光说。
谈到来自税收方面的支持,中机试验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敬春表示,税收政策在支持企业创新上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今年上半年,公司累计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近300万元,这进一步鼓励我们进行科技创新和自主研发,从而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发展。”他说。
“沉睡”的专利从“书架”走上“货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之一在于,“盘活”存量成果,唤醒“沉睡”专利。《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6.7%,其中高校、科研单位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9%、13.3%。
一边是大量的可以转化的成果“待字闺中”,一边是企业苦寻适用技术。如何破局?“将科技成果摆上‘货架’,企业按需挑选,直接‘摘果’,双方高效匹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梁启东说。
位于沈阳的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是我国金属研究领域的重要研究机构之一,拥有球墨铸铁深松犁铧、高性能耐磨材料圆盘耙和涂覆耐磨层的犁铲尖等多项专利,在农机入土部件研究领域成果丰硕,让科研成果不再“待字闺中”,金属所始终推动研究所的研究成果从“书架”走上“货架”。
2023年5月,菲迅(沈阳)农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达成科研成果转化协议。“合作之初,通过跟金属所的沟通,我们发现这个产品很有市场需求。经过数次深入探讨,我们很快达成了合作意向。现在,国内首条高性能耐磨入土圆盘切刀数字化智能生产示范线已经调试成功,全年产量可达20万片。”菲迅(沈阳)农机总经理李冬介绍。
“把实验室的产品变成工业化的产品,这是个艰难的过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财务人员徐丹说。她介绍,近两年来,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已与400余家单位合作,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签订技术合同502项,享受到技术转让免征增值税710余万元,500万元以上技术转让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1400余万元,同时近两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约1200万元。“税收优惠对我们开展创新研究起到了重要作用。”徐丹说。
在辽宁省,“沉睡”的科研成果正在被“唤醒”。数据显示,2021年—2023年,辽宁高校院所累计专利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长率达17.87%;2023年,辽宁转移转化合同额3.2亿元,同比增长225%,落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政策1670余万元。
2023年,吉林省高校共承担成果应用及科技服务项目1272项,技术转让合同数452个;黑龙江省转化重大科技成果589项,新增收益99.22亿元。
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按照税务总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服务供给、政策激励等方面同步发力,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东北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服务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