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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09:42 信息来源:第三稽查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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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旭泽煤炭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B6BDL6M)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黑龙江旭泽煤炭经销处进行税务事项告知。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牡税三稽通〔2024〕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牡税三稽通〔2024〕3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赵丽娜、蒋新月

联系电话:0453-6385021

税务机关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298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牡税三稽通〔2024〕31号)旭泽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牡税三稽通〔2024〕31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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