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以上率下作用,推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精神和中央有关通知要求,税务总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胡静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在贯通学习领会上持续下功夫、见成效,为推进税务领域改革夯实法治根基。
胡静林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章作出部署,还在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国家安全等各领域改革时都提出了法治要求,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税务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税务领域改革过程中,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坚持强化法治与推进改革相统一,以高质量法治引领改革,以高质量改革深化法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务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统筹做好组织收入、优化执法等各项重点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有力促进税务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贯通。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税务领域改革全过程,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紧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做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强化诚信经营和依法纳税意识,积极推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税务总局局领导,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总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