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爱辉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5:53 信息来源:爱辉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三)信息发布流程方面

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组织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和维护,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及时公布涉税政策文件,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工作方面

一方面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而公开等情况及时查摆问题并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和监督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爱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措施

是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结合社会热点,整合信息资源,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黑河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黑河市通江路109号 邮编:1643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