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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4:45 信息来源:通河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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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在认真总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ulan.gov.cn/hebmlx/c11120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电话:0451-5743904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重新梳理《通河县税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央广网、新华网、东北网客户端等省级以上报刊及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8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贯彻落实好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全年未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强化局内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事项,做到职责明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依托智慧税务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坚守阵地、自媒体灵活运用、新媒体强势引进”的宣传推广理念,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管理系统,结合办税服务厅、税务门户网站、通河县政务网站、多彩通河以及通河县广播电视台等平台宣传各项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紧密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做好税收政策以及纳税服务宣传的发布工作,及时向通河县地方政府提供相应材料。通过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透明度着力塑造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优质方向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通河县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当前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信息资源整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多媒体宣传;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的力度。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通河县税务局会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相关部门共同配合。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网站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按要求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保证及时更新。三是畅通投诉渠道。结合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电话、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渠道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通河县税务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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