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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江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48 信息来源:龙江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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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税务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总结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特此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江县税务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3条,行政处罚11条。结合县局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市税务局网站、中国税务报、中国网、龙头新闻等公开平台,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到了活动信息及时、政策解读有效,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回应涉及公众的社会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江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党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科室,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地更新和维护政府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管理,充分运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和发布规章文件、政策法规、活动信息,主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龙江县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明确责任分工,以“谁分管,谁负责”要求,从公开信息审查方面对各股室和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2024年各股室和分局均未出现扣分的情况。三是龙江县税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认真采纳合理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上级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江县税务局以解决群众需求为目标,实现了政策解读有效、活动信息及时。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选择性。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增强信息公开安全意识,针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涉及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对确定为国家秘密,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内容,不予公开。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类别,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最新的政策解读、活动信息等内容应及时更新、发布,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公开信息应知尽知。三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集思广益,学习其他局创新优异的经验做法,通过多种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龙江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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