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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集贤县税务局
关于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9:28 信息来源: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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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集贤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集贤县友谊街116号,邮编:155900,电话:0469-6183302,6183315,电子邮箱:jxs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集贤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通过省局、市局工作网站发布信息11条,通过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报道我局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做法及成效18次。通过集贤微言公众号、双鸭山市税务局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集贤县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集贤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电子审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信息分类,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集贤县局扎实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内容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升信息发布效率。规范媒体信息采编审发流程,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投稿,并由双鸭山市税务局进行审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将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有待创新,针对性和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解读深度不够,纳税人理解存在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和民生信息;二是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目标管理,梳理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和时事热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宣传;四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建设增强信息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单位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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