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双鸭山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关于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9:52 信息来源: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双鸭山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33号,邮编:155100,电话:0469-6100225,6100690,电子邮箱:syss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双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扎实做好税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市局内网发布信息1741条,外网发布信息247条,通过“双鸭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47条;刊发税收宣传稿件93篇,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刊稿46篇,省级媒体刊稿47篇,有力展现了税务部门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4年全系统共收到公民通过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依法办理完毕。

(三)加强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信息采集、制作、审核、发布、风险研判等环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避免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等问题。

(四)优化公开平台。为适应融媒时代宣传多元化发展需要,我局在已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双鸭山税务微信视频号的基础上,积极宣传发布最新税费政策、办税指南、业务流程操作辅导等内容,认真讲好税收故事,打造税务宣传品牌,有效扩大税务部门的社会正向影响力。

(五)健全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日常监督考评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日常与其他地市局开展信息公开自查互查,形成共同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案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不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便利性,公开内容与实际工作的结合性上还有待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标准把握不够全面,对较为复杂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够熟练。

2025年,我局将围绕省税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各单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权威信息,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公布群众关切关注的信息。二是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流程。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专此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33号 邮编:1551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