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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53 信息来源:南岗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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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12号,邮编:150000,联系电话:0451-826443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省、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在不断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时效的同时,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南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通过中国税务报APP、今日头条、龙头新闻、极光新闻、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等各类报刊及融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113篇。同时,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积极开展了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的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税收普法工作,让税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集中在辖区内重要场所、主要街道投放税收公益广告片,有效扩大了税收文化宣传的影响力、引领力和感召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无申请人向南岗区税务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需要,对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公示的同时,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自有屏幕展播,积极协调辖区内松雷商圈、远大购物中心及万达广场哈西店,通过“户外+室内”“大屏+小屏”,展示税收宣传海报,展播税收普法视频,扩大税收宣传的辐射面,传播税务文化,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做好公开监督。通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模板及办公场所公示区公示政务公开、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二是做好政策宣传。重点宣传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行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系列创新举措;着力宣传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三是做好工作考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区税务局2024年绩效考核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南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特别是在全方位加大落实“税路通·龙行万里”服务品牌建设工作宣传推介力度、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等活动中发现了一些新思路、新举措,但距离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24年,南岗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继续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生动展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创新举措和积极成效,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南岗区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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