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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大同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3:49 信息来源:大同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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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大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福路50号704室,邮编:163514,电话:0459-6276418,电子邮箱:dtqswj@yeah.net。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大同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局党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大同区税务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纳税人缴费人的辅助作用。秉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行政执法模块下7项公开事项坚持按期更新,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发挥监督权。同时积极拓展公开形式,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开展各类政策宣传,丰富公开内容,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悉新政策、新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大同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畴、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内容准确、程序规范。2024年本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大同区税务局按照“应公开的公开到位、应保密的保密到位”坚持保密审查制度,对各项公示信息均进行严密的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从数据提供部门开始源头把关,所有公开事项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可靠。严格做好数据脱敏处理及错敏词审核工作,2024年区局无数据未脱敏和出现错敏词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涉税信息的重要载体。2024年,区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专人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公示内容的审核、发布。强化信息公开效果,能够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服务纳税人的目的。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成立《大庆市大同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各项公开信息,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将此现工作纳入区局绩效考核指标,切实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的放矢、有据可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宣传力度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化。

改进措施:2025年区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开时效性、全面性、实用性,整合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宣传,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同时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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