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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34 信息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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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科路1号,邮编:163316,联系电话:0459-8899010,电子邮箱:gxqswj@yeah.net)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外,凡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公共利益,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全年在市局门户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6条,行政处罚697条(其中简易处罚678条、一般处罚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严谨、规范处理可能涉及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由办公室、法制科、税政科及相关业务科室成立政府信息处理工作小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保密审查制度,强调信息发布纪律,选派专人对涉税工作信息、省局外网维护等操作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以市局门户网站为重要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基础栏目的公开维护,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持续依托12366热线、征纳互动平台、便民利企服务平台提供专业涉税咨询;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春风行动、税银企座谈沙龙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法制科、纪检组审核、监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上下联动,配合得当的工作机制。重新梳理、规范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受理业务流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高新区税务局虽然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梳理相关工作流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岗位人员配置上进一步加强,但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练、敏感度不高、部门配合不紧密、应对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涉岗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创新深化公开形式及内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涉税业务的难点,充分利用征纳互动平台与税费服务热线,探索推进税收宣传、政策解读新途径,做好税费政策法规落实,全方位宣传落实惠民利企的减税降费政策,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全面、便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费,全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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