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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40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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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牡丹江市太平路358号,邮编:157099,联系电话:0453-6290337,电子邮箱:mushuiwu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理顺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主流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通过公开发布、宣传解读、主动推送等形式,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和需要知晓的政府信息,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84条,在权威主流媒体刊载稿件101篇(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74条,发布视频、动漫、图文税费政策宣传产品28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不断强化部门间协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4年度,牡丹江市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归口管理,按照“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关、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公开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自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对公开不全面、公开不及时,以及已废止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通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干部培训辅导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信息发布要求,推动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绩效考核扣分及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还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与新媒体新形势背景下的新要求还有差距等问题,牡丹江市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问题的能力;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制度化水平;三是强化新媒体技术学习运用,积极探索同地方融媒的联动合作工作格局,以更加高质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县(市、区)税务机关数据。

(二)2024年度牡丹江市税务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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