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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24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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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7号,邮编:154007,联系电话:0454-88303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税务局和佳木斯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聚焦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涉税政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最新涉税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表达权。

(一)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个税汇算清缴等重点工作进行公开,推进税收执法服务信息全过程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人事任免、政策法规、征管制度、重大项目等重点信息,及时准确进行公众信息回应,回复率100%。多角度宣传辅导推动税费政策落实,创新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组建88个税收政策宣讲团,开展线上宣讲36次,线下宣讲346次。用足用好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佳木斯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落实相关信息近350篇,阅读量近15万次,关注率位列全省市(地)税务微信公众号第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电话申请、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申请服务,注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规范高效办理企业群众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需求。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对公众的申请公开事项严格做到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有效减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全年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确认和发布。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格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开展政务网站常态化监测,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与解读回应功能,坚决杜绝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交流互动不回应等问题的出现。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工作特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热点问题,积极拓宽群众知晓、参与、监督政府信息工作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直播平台和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的有效功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发布。责成专人对局长信箱和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栏目进行回复,确保互动畅通、回复细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践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思想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市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报、投诉等,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将政务公开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全市税务系统科室和基层税务局考评指标,同时接受省局和市政府的监督考评,接受第三方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进行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佳木斯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重大决策部署民众参与度不高,主动公开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网站部门栏目更新还有待于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重大决策阶段多渠道扩大民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发布的规范审查,结合网站自查等工作不断推进栏目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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