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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4 信息来源:黑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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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税费政策、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谋主动,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加强宣传引导,聚焦减税降费、优化服务等系统集成推送各类税费支持政策。精心打造税收政策文创产品,累计发放文创产品800余件;深入开展“借助非遗魅力 展现税收风采”系列活动,展示非遗鱼皮画魅力,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与当地权威媒体联合开展“云媒税宣 开屏有我”活动,每日向“无限黑河”APP提供一幅政策宣传开屏图片,大力宣传便民措施和服务举措。2024年,在中央级、省级媒体宣传260余次,在央广“中国之声”宣传1次,4篇稿件被税务总局网站及新媒体采用,配合省税务局完成重点报道2次。

(二)应诉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权益,对申请人公开诉求应公开尽公开。依法依规、细致耐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做好解释工作并合理引导;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指导,规范有序办理公开申请,稳妥处置依申请公开,落实合法性审查及内部会商机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重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及公开审查制度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准确确定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工作动态、区县动态、媒体聚焦、通知公告等栏目更新工作累计更新通知公告9条,县区通知公告10条,工作动态34条,区县动态35条,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推动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提质增效,达到政策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效果。加强不予公开信息管理,避免发生失泄密风险及其他负面影响

(四)拓载体,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在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辟阵地,融合运用纳税人学堂、白话讲堂、报刊、广播、电视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优化公开渠道,持续完善税务网站、新媒体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发布和政策服务效能,累计在“无限黑河”融媒体推送税费信息23条,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00余条;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维护等工作;畅通局长信箱、12366热线等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五)提效能,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相关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以考促改,对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等进行考评管理,细化考核任务,明确考核责任,加强对县(市、区)局日常服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依法准确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能;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及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督问责,不定期抽查各级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督促限期整改优化,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黑河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策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问题。下一步,黑河市税务局:一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压实责任,明确分工,拓宽渠道,加强审核,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着重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解读,通过图文、动漫、短视频vlog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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