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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39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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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4号,邮编:150090,联系电话:0451-858620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在不断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时效的同时,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按照省、市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方面,我局按规定在规定渠道及时公开和更新准许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等对外公开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和网民对相关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另一方面,我局不断扩大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和覆盖面,2024年,我局累计对外发布各类稿件共计68篇,进一步加强最新税收政策、最新纳税服务举措的公开力度,及时让我区更多居民特别是纳税人和缴费人可以常态化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了解政策、学习业务、掌握信息,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2024年,我局通过规定渠道主动公开了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均已按时回复申请人。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定期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调整,保证政府信息审核流程的全面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拓展规范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税企微信群及时推送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有效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对外发布信息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并由专人负责,对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负责到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主动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能定位,增强工作主动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主动、准确公开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承办部门的监督考核,有效压缩办理时间。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区属有关单位增进协作,在税务关键时点,加大信息投放力度,营造良好协税护税舆论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平房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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