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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
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30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稽查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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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金达利煤炭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AXGT65H)、林口县卓达煤炭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BDKP70E)、林口县隆业兴林煤炭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F86ME7M)、林口县铭达矿产品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BGNJ422)、林口县冬耀煤炭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CDWR773):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事项通知书54号—林口县金达利煤炭经销处.doc

税务事项通知书55号—林口县卓达煤炭经销处.doc

税务事项通知书56号—林口县隆业兴林煤炭经销处.doc

税务事项通知书57号-林口县铭达矿产品经销处.doc

税务事项通知书58号—林口县冬耀煤炭经销处.doc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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