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下列109户纳税人(具体名单见附件)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欠税纳税人公告确认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