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通知公告

《水资源税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03 10:42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2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2025年1月为水资源税首个申报期,为方便纳税人操作,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编写了水资源税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指南,来和小编一起扫码查看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