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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具的数电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发布时间:2025-10-16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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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具的数电发票不允许作废。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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