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税务视频
税费政策我来讲|网络主播为网络商品销售平台内经营者直播带货,平台企业应如何报送涉税信息?
发布时间:2025-10-28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