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黑龙江众联易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黑龙江众联易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市场推广业务等方式,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3份,发票金额1.68亿元。针对其违法事实,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税务部门已将黑龙江众联易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新兴业务频繁大额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线索,反映黑龙江众联易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灵活用工”这一新兴业态为名,虚构市场推广服务,并据此向下游企业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检查人员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该公司在成立后的两年间,累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03份,开票金额达1.68亿元,其开票金额、频次与正常经营逻辑严重不符。更值得怀疑的是,这家号称利用互联网贯通劳资双方业务需求的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注册在边陲小城,当地既无相应的市场需求,也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源支撑,却在短期内实现巨额开票量。这种违背企业选址与经营常规的现象,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跨区域调查揭开真相
检查人员随即前往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已无人办公,也无任何经营痕迹,相关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或为空号。经向物业核实,该企业早已人去楼空。基于涉案企业已失联,为进一步核实业务真实性,检查组展开全方位取证工作。在针对业务涉及的省内省外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中,所有被访医疗机构均证实,该平台的灵活用工人员从未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同时,检查组通过下游企业获取平台公司的灵活用工人员名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被约谈人员也证实从未从事过任何市场推广工作。一位被约谈人员表示:“我只是在平台上注册了信息,从来没有接过什么推广业务”。相关证据表明,该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受到严惩
经查实,黑龙江众联易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以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为幌子,虚构业务往来,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3份,涉及发票金额1.68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针对该公司违法事实,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上述规定,依法对黑龙江众联易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税务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