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宪义、沙占国同志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我局干部黄宪义,证号;黑税稽2307200003;沙占国,证号黑税稽2307192004。以上两名同志不慎将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证遗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44号),现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