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多方比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1.2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1.3采购项目概况:
在2025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中提出“守正创新、强基固本”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的目标,会议中强调: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坚持好干部标准,持续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完善税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着力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活力,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税费征管基础全面夯实,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效能税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国税务系统实施以培养“100名国际税收战略人才、1000名税务领军人才、10000名专业骨干、50000名岗位能手”为目标的“1115”人才工程战略。
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实训平台以电子查账软件为核心,配合财务软件、采集软件、考试练习系统等,打造一体化实战实训教学平台。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1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2.2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17号)。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实训平台用于对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业务能力的一体化战训平台,主要功能需包括财务系统学习系统、数据采集软件学习系统、电子查账软件学习系统、在线考试系统等。
其中预置财务系统需为市面上主流财务软件金蝶及用友。
数据采集软件可对财务系统中的账套进行采集。
电子查账软件要针对税务稽查中的稽查实施环节,以采集出来的企业的财务电子数据和税务征管信息为基础,以税收政策法规为依据;将税务稽查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相结合,辅助税务稽查人员完成对不同税种进行稽查实施的先进、高效的信息化查账工具。
税务稽查工作涉及复杂的税收法规和政策,要求稽查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电子查账教学平台的培训,可以帮助稽查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动态,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业务处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助于确保稽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减少执法风险。
拟采购税务稽查电子查账实训平台(12个站点)、预置行业账套3套。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的任意两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维保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
(4)信誉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比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②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有意参加多方比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 09 日至 2025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17号)获取采购文件。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 日09 时00分,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17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本多方比价采购公告在鸡西市税务局网站-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上发布。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17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467-2877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