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落实“1+4”制度体系、建设“八个税务”、开展四个提升年行动中,统筹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精神实质,系统掌握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组织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2024年,共组织开展会前学法42次,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46次,为深化依法治税实践、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筑牢思想根基。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扛牢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职责使命,践行“税费皆重”理念,坚持依法依规依税源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和税费业务“四化”建设实施意见,深化“六措并举”促增收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2024年,全市共组织税费收入104.5亿元,同比增长8%,增收7.7亿元,税费收入规模历史性突破百亿。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深化拓展“政策找人”“直达快享”机制,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红利账单,从严从快打击违规享受或恶意骗取税费优惠行为,推动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到位。强化问题快反工作机制,及时收集、解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截至2024年11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2亿元。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要求,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力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强化税收监管手段,不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优化税务事项办理流程,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以税务机关清楚告知、纳税人诚信守诺为重点,从制度层面着力解决纳税人办事繁、办税难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共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涉税事项7740件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持续落实请示问题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基层单位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掌握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对于涉及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给予答复,对于提出的可行性意见建议,及时分析研判予以吸收采纳,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税收规范文件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进行审查,法制部门程序把关,坚持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扎实开展对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等重点任务作出重大决策前,深入开展调研,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意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实行依法决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以及规范的决策流程开展工作。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和任前廉政谈话。监督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提供政策法规库和互动交流等模块,畅通群众咨询获取和投诉举报渠道;在“双鸭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下开设“绿色税收”专题,定期更新绿色税收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税的认识和接受程度;通过发放电子问卷,组织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运用微信视频号、税企微信群、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平台等方式,发布最新税费政策、办税指南、热点问答、业务流程操作辅导等内容;与双鸭山日报社、双鸭山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合作,刊登公告、录制涉税新闻访谈,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高税务稽查效能。聚焦税务稽查主责主业,采取精准立案稽查、深挖细查专案、优化执法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强化部门协作等有力措施,切实把管理风险点、税收流失点变为堵漏增收点,进一步提升涉税违法行为打击精准度,有力发挥税务稽查“一查三促”职能作用。今年8月,全省税务稽查堵漏增收、打击违法增收工作专题会在我市召开,双鸭山局做经验介绍。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质性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一把尺子”精确执法,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有效提升。全面落实落细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全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在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方面谋思路、出新招、办实事,进一步确保执法结果规范、透明、公正、合法、有效。
(三)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切实发挥八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和警税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强化日常沟通协作和工作统筹指挥,构建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和多部门联动管理闭环,推动形成精诚共治的税收治理格局,有效提升税收治理水平和案件查办质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制度。围绕网络安全、防汛救灾、安全管理、重点税收工作等方面,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现场管控、物资保障等全流程工作,确保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要求予以妥善处置,为全市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试行)》,以“防风险、守底线”为主线,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风险、税收执法过错风险、税收征管漏洞风险、涉税违法案件风险、违法违纪行为风险的底线。组织全系统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风险安全隐患。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规范重大案件审理。严格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始终秉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方式之一,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统筹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审理,综合研判执法和法律风险,提出专业意见,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件。
(二)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执法督察、巡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一体化综合监督效能,认真落实税务执法“四个有人管”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构建“事前防、事中阻、事后打”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造“砺剑护航·清风双税”廉洁文化品牌,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廉洁文化建设交流推进会议,全面建设“清风税务分局(所)”“清风窗口”“清风科(股)室”。全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廉洁文化展厅、廉洁文化走廊、廉政文化墙和文化角,全面构建市税务局牵头、县(区)税务局配合的“1+N”廉洁文化教育宣传矩阵。狠抓机关纪委实体化运作,用好“纪检委员履责时间”,全面加强派出机构监督工作。聚焦“八小时之外”监督工作重点,精心制作发放《廉洁家书》,组织廉洁家访,家属廉洁座谈会,内外形成监督合力。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十大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会议,规范“两权”运行,全面堵塞制度漏洞。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完善自身权利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的同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涉税维权和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
(四)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践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有关规定,全面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促进税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切实履行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讨论案件细节,提出处理意见。2024年,依法受理处置行政复议申请1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向人民法院全面、客观阐述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辩及提交相关证据,及时履行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发挥行政诉讼监督救济和规范执法的重要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络,积极探索建立“税务+法院”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三)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依法就地化解税费争议和矛盾。持续优化升级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共治,精准找到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所在,动真碰硬破解办税缴费中的难点堵点,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着力建设数智税务。拓展升级“纳税人体检报告”,打造“税视通·惠乐享”税务宣传品牌、“税路通·龙行万里”富饶之路国际税收服务品牌,深入融入地方数字政府建设,完成政务外网“数字税务应用”模块建设,创建双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数智”指数体系,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参考。
(二)多渠道公开涉税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设施平台,公开发布权责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税务稽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采购信息、办税指南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强抓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召开全市税务工作会议,对税收法治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并将其纳入全市税收重点工作任务,健全跟踪落实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持续加强全市税务系统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力度,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市局党委会议年度学法计划》,不断提升税务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自觉做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分析解决实践难题。
(三)着力打造公职律师品牌。探索公职律师品牌化建设,坚守法律底线,倾力复议诉讼,严格法制审核,服务发展大局,参与信访接待,起草法律文件,跟踪法律动态,营造法治氛围,着力打造“‘八员’护税 公律先行”公职律师品牌。2024年,通过落实“八员”举措,新组建的公职律师团队协助办理行政复议1件,参与办理信访、涉税争议调解工作4件,受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3件,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辅导讲解9场,选派公职律师走入基层开展法治大讲堂4节。
(四)强化法治建设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市局“四鼓励一优先”工作要求,以公职律师工作室为依托,全面排查全市税务系统法律专业税务干部,鼓励毕业于法律专业干部全员积极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上积极向省局请示汇报,对下协调基层优化对取得法律资格人员的岗位配置,上下联动进一步畅通公职律师申请渠道,形成以法治工作机构为主体、内部法律顾问为基础、外聘法律顾问为支撑的法律服务团队。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新考取法律职业资格4人,新申领公职律师资格4人,公职律师人数增长率达到200%,为高质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坚实人才和能力支撑。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集中展示税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传播税务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推进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落细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合力。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依托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