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松岭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行政执法> 非正常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2025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5:08 信息来源:松岭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

2025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2月认定的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2月非正常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8日

2025年2月非正常户名单.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