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1.坚持党对税务法治建设的领导。市局党委牢牢把握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税务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市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向省税务局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工作,对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中反映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剖析整改,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坚持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导资料,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强化全市各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责任,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平稳、协调、安全、持续”的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在推动税费收入稳中有进、质优量增上主动作为,税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严守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缓税政策,确保应享尽享、应缓尽缓、应退尽退,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收或多征税费,坚决制止虚收空转等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涵养壮大税源。
2.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持续扩大政策宣传辅导覆盖面,对内做好税收政策培训,累计编发政策速递119期,帮助税务干部熟知政策口径和操作方法。对外组织线下政策辅导51场次,辅导纳税人2530人次,发放政策解读和即问即答等宣传材料1.2万份,举办网上纳税人学堂8期,点击观看5万人次。全年共向96.31万户次纳税人精准推送“新办户开业第一课、纳税信用评价提示提醒、红利账单、信用清单”等内容,推送共计373.58万条。统筹开展全市重点科创企业、制造业企业大走访活动,组织专家辅导团队进企访户,开展靶向宣传辅导,共走访科创企业、制造业企业84户,收集并解决问题104个。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落实国务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4大类37项优化服务举措,坚持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发,结合实际不断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间业务协同和服务举措贯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9个离厅式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广泛应用“新技术+云应用”、智能咨询机器人、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刷脸识别”办税、VR办税体验设备、电子发票开具设备、征纳互动等一系列以“智能”为核心、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的应用技术,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流程、无人工、不接触、无障碍”的办税体验,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税务基础
1.抓牢机制体制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充分发挥裁量基准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执法力度和尺度较难把握的问题,促进精确执法。不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税务总局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打通依法治税“最后一公里”。
2.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权益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审查工作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全市9名公职律师进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行政管理和解决涉税争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审核法律合同15份,提供法律意见19次、列席相关工作会议4次,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参与庭审旁听1次,有效解决了我局在税费征收、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提升了税收法治专业化水平。
(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有序推进落实中办、国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各项措施,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稳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牵引,推进办税缴费方式优化升级。积极推进“数电票”应用工作,持续收集基层反馈的数电票相关问题,汇总下发高频问题反馈、数电票操作指引、税控设备远程注销操作等内容,多角度解决纳税人开票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让纳税人感受到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带来的便利。
2.持续提升税务执法质效。认真贯彻国办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推进“说理式执法”,深入落实税务总局两批次共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清单所列12种证明事项,做好办理事项统计分析。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业务3059件。
3.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积极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指导与规范作用,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重案审理委员会成员预审介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认真审核,引导稽查部门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执法风险。2024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9件。
4.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聚焦高风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依法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共召开税警联席会议20余次,并对重点案件合署办公,切实维护国家税款安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和重要节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风险排查、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评估反馈等工作。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学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市税务干部的安全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面对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3.科学开展舆情分析办理。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组织、协调本机关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强化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全市税务系统涉税网络舆情引导、应对及处置能力。
(七)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税费争议,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保障新法在全市税务系统顺利实施。制发《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开通税务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的通告》,创新制作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办理复议事项。组织系统内公职律师参加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实战锻炼提高公职律师专业本领,推动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运行。2024年共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6件,均依法依规办理。
2.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提升税务系统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着力变堵为疏、变防为引,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机制、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矛盾问题为落脚点,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最大限度把税费争议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通过组建调解团队、涉税服务团队,助力志愿服务团队,将办税服务厅打造成“枫桥式”办实事、惠民生、防风险、护平安的前沿哨所和战斗堡垒,全市已建成43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在稳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基础上,开展“云上枫桥”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开通投诉举报、涉税调解、行政复议等掌上办理渠道。
(八)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强化税务执法督察。聚焦政策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开展风险指标“下沉式”常态化运行应用。按照“县区表外核实,主责部门复核,内控系统录入”的方式,针对疑点数据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已全部整改完毕。
2.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针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坚持综合研判、宽严相济,既体现责任追究的力度,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又体现责任追究的温度,促进一线干部履职担责。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落实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扩展信息公开覆盖面。
(九)强化科技保障体系,提高智慧税务应用效能
1.稳步开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线工作。扎实推进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工作,在省税务局统一组织下开展新电子税务局初始化配置及300项业务双轨测试,全面验证新电子税务局及应用支撑平台的系统功能可用性、初始化配置完整性、新旧系统业务差异性和基础数据准确性。截至2024年9月23日,全市范围内纳税人已全面使用新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
2.全面落实征管质量“5C+5R” 综合评价体系。根据本地市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版税收征管质量“5C+5R”综合评价方案,设置“5C”参评指标75个、“5R” 参评指标55个,其中8个评价指标数据来自外部数据采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问+主管领导亲自抓+工作团队齐力干+选派专人日监控+专项督查促指导”工作机制,做好“5C+5R”监控评价系统部署和日常应用工作,定期将“5C+5R”评价指标数据导出进行分析,持续提高指标段位及征管质效,已核实整改数据2.5万条。
3.着力实现涉税事项智办速办。全市共设置自助办税终端105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置首席导税员、流动导税员39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向常态化发展,已实现233个办税事项网上办理,企业纳税人网上办理业务达90%以上。倡导全流程无纸化办税,实现95%以上优惠事项“免备案”,报送资料减少65%。利用导税机器人、触摸查询机、无感人脸采集识别系统等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流程、无人工、无障碍”的办税体验。充分应用征纳互动平台语音交流、视频辅导和精准推送的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网上办税+在线问办+极速审批”的办税体验。全市征纳互动累计智能互动4970次,人工互动4860次。
(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制定了2024年度党委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税收工作。
2.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税收“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分行业、分重点、分人群开展精准化普法,集成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积极构建融媒体普法宣传矩阵,推动税收普法实现立体覆盖,税收普法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显著提升。2024年“牡丹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74条,发布税费政策宣传产品28个,推送原创工作动态信息20篇。
3.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精心选取全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培训课程,编制测试习题,保证参训效果。认真组织全市政策法规条线大比武活动,为参考人员购买备考书籍和线上题库,以考促学,推动政策法规条线干部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扎实组织开展2024年度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下发工作提示4期,组织考生集中统一参加线上模考16场,考后统计分析发布考情通报7期,建立重点考生跟踪台账,有效提升整体成绩,共设置1处考点,被抽取作为税务总局监考直联点,全市税务系统共80名新入职干部全员通过2024年度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
二、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
1.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市场主体呈现出新的特点,交易行为复杂多样,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不断提高。受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等多重因素影响,个别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与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执法方式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还需进一步优化。
2.税收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具备税收业务知识与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相对不足。目前,全市公职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仅有20名,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缺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干部,法治人才力量缺失的问题有待解决。
三、2025年税收法治工作谋划
(一)以党建引领为旗帜,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党建推进税收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与落实税费政策、深化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融合推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党支部学习和全市税务干部法治培训重要内容,引导全体税务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二)以改革创新为抓手,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规范税务执法为基础,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推广运用“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切实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和谐。依托风险指标筛查,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强化“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三)以矛盾化解为导向,妥善开展复议应诉。针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积极组织对税务干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培训辅导,提升税务干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税收执法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其充分参与到复议和应诉工作中来,不断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四)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夯实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形式提升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及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培养广大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规范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引导税务干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税收执法权。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的培养和使用,适时开展基层公职律师或法制部门干部上挂轮训,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执法督察、案卷评查等工作,不断提高法治队伍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