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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关于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08:54 信息来源:黑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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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河市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着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持续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持续强化税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党委会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等方式,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税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职责,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严守组织收入原则,严把收入质量关,杜绝提前、延缓、摊派、越权征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拓展“五措并举”工作策略,完善运用“四精四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政策惠企利民。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黑市税公告〔2024〕1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与报备制度。二是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统一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税务事项办理流程,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强化部署落实,着力推动减少前端证明和后续监管双向发力,持续深化“减证便民”。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完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决策机制。实行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二是坚持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定。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报告、决定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坚持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纳入法制审核事项,按照指引规定方式、程序等审理后作出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聚焦三项制度推广,关注执法源头、过程及结果关键环节,按照省局法规处要求高效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整改工作,持续增强执法透明化、规范化、合法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加强税务干部对于裁量基准的理解与认识,规范涉税行政处罚工作,为推进精确执法夯实业务基础。依规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发挥重案审理委员会专业优势,提高审理工作质效。二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规范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严格遵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确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体现执法刚性和温度,提升税法遵从度。开展“说理式”执法,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在全面落实税收执法程序基础上,主动公开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尤其要重视对行政相对人申请陈述申辩、听证、回避等权利的保障,促进税法遵从。三是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征管规范和纳服规范为遵循。科学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确保随机抽查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全覆盖、出实效;认真落实“一公开”的要求,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运用法治思维、科学应对处置。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科学预防、妥善处置的原则,落实执行税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处置联动,建立健全法治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机制。二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局专人管理战队人员,密切关注战队人员任务推送与完成情况,保证按照时间节点100%完成任务工作。同时发挥评论员各平台账号粉丝量大的优势,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战队任务情况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二名,受到省局战队的认可性表扬。三是加强舆情管理。加强与地方网信部门的联络沟通,重要事项提请市委网信部门协助进行监控、处置工作。发生涉税负面舆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突发舆情,未造成舆情扩散。专人负责分时段进行全平台涉税舆情检索工作,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等时间节点做好重点舆情监控。定期排查重点舆情风险点,制定专向应急处置预案,每月对上市公司及关联机构舆情风险点进行排查,严密进行监测。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通过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不同类型的投诉问题,监督指导、督促及时、规范处理,做好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工作。二是依法有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加强复议工作队伍建设、引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严格规范复议听证制度、合理适用行政调解和解制度、改进复议工作方法,切实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各阶段工作有效衔接、相互协调,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事项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按规定做好办理行政应诉手续、审查研究案件的证据等相关资料、提出应诉答辩意见、出庭应诉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积极创造条件,利用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推进覆盖全部业务和所有环节的“大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二是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发挥内外监督合力。强化督审工作效能,切实做到“勤体检、治未病、化风险”;坚持日常监督,推进一体化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日常纪检监督。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法行为规范性和履职行为廉洁性的检查。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税费政策落实落地,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办税服务信息,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官方网站等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持续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一是推动“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提档升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谋划开拓创新项目,推出“一键守望”推动自助厅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小程序“提醒办”,领跑纳税服务“加速度”、办税场所“一掌通”、缴费基数预填和“以‘智’提质,让服务更精细”、“行业政策便利查”、“指尖缴费链”、“票易查”等创新项目。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坚持以“需求导向、规范有序、集中管理、充分共享”为原则,依托黑龙江省涉税信息保障平台、外部门信息等途径积极获取外部门涉税数据。获取的外部门涉税数据,由数据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同时,以“揭榜挂帅”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外部门之间沟通配合。采取横向联动的方式,积极推进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

三是完善“信用+风险”监管。强化风险指标监控核查,通过税收大数据扫描分析,推送风险应对,实现自动预警,早防范、早处理涉税风险,让税务风险监控数据化、智能化。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建立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履行党政机关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干部学法用法上抓起责任、下足功夫,带头学法用法讲法普法,做好年终述法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强。部分税务干部处理税收业务时习惯于凭工作经验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由于税费优惠政策更新较快,部分执法人员对税费政策掌握精准度有待提高,在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和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上还有待加强。为此,建议抓好领导干部、税收业务、综合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全员培训,抓好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及管理,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执法方式需进一步优化。虽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少数执法人员对推行说理式执法的原因、目的和方式认识不够、掌握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对“全过程说理”缺乏投入实际操作的主动性。为此,建议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优化执法方式。立足转思维,组织说理式执法案例展示活动,开展业务交流观摩,建立执法说理的基本遵循,牢固树立纳税人既是执法对象、更是普法对象的理念,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自觉懂法守法用法,将“全过程说理”落到实处。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涉税争议前置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扎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和遵循,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动税务法治治理能力提升与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带好队伍”、“干好税务”机制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税。

(一)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法治意识,完善法治建设,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切实加强涉税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精准开展、稳步推进。进一步创新普法理念形式,将法治宣传工作抓在前头,提高法治思维与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与“尊学守用”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质效。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水平,将法治建设与税收主责、主业、主线相融合,建设黑河特色法治税务,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二)优化队伍结构,淬炼税收尖兵。要深耕税收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税收法治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加强法律人才招录、培养、使用,加强复议诉讼等实战锻炼检验,练就扎实业务本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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