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保芹(纳税人识别号:230228********1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让税强催〔2025〕010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送达的具体内容附后,请查阅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送达公告(杜保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