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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4年1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09:28 信息来源:宁安市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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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
宁安税 税告 {2024} 1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生产经营地址非正常户认定日期预计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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