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春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税收法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市税务系统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有力保障了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各级党委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从法治思想、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上正本清源,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二是持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质和精髓要义,邀请专家学者为全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工作。三是加强党规和法律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必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选修)》,严格执行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并落实2024年会前学法计划,分级分类分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组织分局(所)长执法能力提升集中培训。制作精品课程3期,运用学习兴税平台资源开展63学时行政执法网络培训,不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收,“税费皆重”,牢牢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深入落实税收制度改革举措,强化精准监管,细化征管措施,加强税费收入分析,切实堵漏增收,提升了税费征管质效。全面完成组织收入工作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落实全市减税降费工作,积极支持“两重”“两新”等重点工作。实施“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辅导,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好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包联企业“五上门”服务,加快“征纳互动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优质服务体系。深化拓展“银税互动”机制,开展“春雨润苗”等专项服务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四是依法打击涉税违法。优化稽查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选案制度,规范稽查检查和案件审理、执行。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发挥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打击涉税违法工作合力。
(三)健全完善税收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规范税收执法权责。严格落实《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行使、推动用权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杜绝随意设定或扩大行政职权、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等行为。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履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职责,完善事前审查、及时沟通、协调一致、公文流转的工作模式。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按期向省税务局备案。三是积极配合税收立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围绕税收立法和重大政策制定开展论证,对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完善建议。
(四)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全市税务系统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涉及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增强决策的公信力。三是强化决策执行评估。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1名法律顾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组织执法人员签订执法责任书,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公开有效。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按要求在执法公示平台发布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组织开展自查,及时维护更新数据。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确保执法文明、规范,防范执法风险。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受案标准和程序,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统一集体审理,2024年共审理12起重大税务案件。三是优化执法方式。规范落实“首违不罚”,实施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规范执法文书形式和内容,提升稽查文书释法说理水平,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运行,深化税务“一体化综合监督”,对2个县级税务局党委开展巡察,落实党委与纪检组专题会商机制,推动解决税收执法难点问题。二是强化执法督察审计。深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承接开展省税务局下沉式常态化税收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加强执法督察,开展了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20余项专项执法督察,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问题整改,严格追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促进干部规范执法、履职尽责。加强税务执法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持续强化警示震慑。开展内部督察审计,2024年开展层级督审项目2个,专项审计项目2个,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税务绩效考核考评指标体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聘请600余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体验师,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相关知识,提高行政复议、诉讼人员的业务能力。按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畅通复议渠道,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二是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税务执法文书制发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听证、复议、诉讼等权益。规范行政应诉管理,落实庭审及相关信息快速报送机制,受理行政诉讼1件,规范办理检察建议。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改进”处理机制,高质量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标准建设10个“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新推行“12448”调解矛盾新模式,打造“问办无忧”服务品牌,确定25名金牌调解员,调解诉求争议207项,推动建立“税务+N”多部门参与的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实现税费矛盾争议“一站式受理、多方协作、综合研判、限时答复”一站式闭环管理,高效就地解决合理诉求。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市税务系统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扩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税务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纳税人全面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税收工作相关公告及其问答解读等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征纳互动平台推送政策653批次、5.1万户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强化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信息的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畅通公开申请渠道,落实办理规范要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九)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进税收普法工作,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18次,开展“税法七进”活动90余次,举办宪法宣誓仪式。1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二是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围绕“税助发展·向新而进”主题,开展了全国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税宣春日暖·林都旅游热”“税惠力量赋能林下经济”“蓝麦穗”助农“金稻米”“税润童心 筑梦未来”,新办企业“开业第一课”等系列税收宣传活动。持续开展税法、税收政策及税收服务举措宣传,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举办纳税人学堂、第五届“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获奖作品展播,原创制作“税官讲税法”普法视频9部,政策讲解动漫、H5长图等45期,全系统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00余篇,制作发放税收宣传资料、海报、单册和文创产品等1万余份。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税法学习。开展了12个税收业务条线岗位练兵比武考试,组织“龙税大讲堂”业务学习20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100%。举办了全市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讲解竞赛、办税服务厅岗位人员业务培训等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税费业务水平。
(十)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能,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例会等制度,协调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确保工作运转有序。健全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应述尽述”要求,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述法。按要求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树立重视法治建设、紧抓法治建设的正确导向。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及时调整和配齐配强了法制部门力量。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2024年,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春市税务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队伍中法律人才相对不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大。三是少数税务人员执法不够严谨,仍有“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树牢法治思维,把依法治税作为生命线和基本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始终。
(二)进一步深化法治税务建设。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执法方式,推进“精确执法”,以高水平法治助力高效能治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本领。深入开展“强基工程”建设,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加强税法和税收政策学习,开展依法行政全员轮训等工作,培养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四)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健全税务“一体化”综合监督,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压实执法责任,防范化解执法风险。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