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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4:01 信息来源:牡丹江市稽查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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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通达煤炭经销处:(纳税人识别号:91231025MA1B8TPT8N)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你(单位)《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牡税稽通〔2025〕16号),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牡税稽通〔2025〕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牡税稽通〔2025〕16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1),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联系人:关伟华、刘海锋

联系电话:0453-6340032

税务机关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新安街376号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牡税稽通〔2025〕16号)公告-林口县通达煤炭事项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

牡丹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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