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了大兴安岭春雨城西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个人账户转移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80.97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2.9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保障守法经营者权益,推动相关企业和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