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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关于遗失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5:26 信息来源:大庆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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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以下税务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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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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