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于2025年8月1日正式施行,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共享成为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核心抓手。税务与民政部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职能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实现精诚共治,可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效率。 本机制以国家政策为指引,结合地方实践案例,提出市级层面数据交互应用的创新路径, 目标是实现跨部门数据实时共享、监管精准化、服务智能化,为市场主体营造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
一、总体要求
伊春市税务局与民政局联合协同建立非企业登记创新举措,创立 “税民联登 ·智办通”工作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社会组织 “ 一次登记、全程贯通”,成为政务数据跨部门协同的典型范例。 这一创新机制以 “ 让数据跑路 ” 替代 “ 登记主体跑腿”, 既提升了监管效能,又优化了营商环境,为全市社会组织治理提供了便捷路径、积累了实践经验。
二、深化跨部门业务协同
( 一)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监管。全市范围推广 “ 民政-税务”联合登记经验,实现社会组织登记信息实时共享。税务部门通过比对民政数据,识别未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同步推送至民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同时, 民政部门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给税务部门,作为税收优惠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形成 “登记-监管-信用” 闭环。
( 二)房地产交易税费精准管理。打通婚姻登记信息与税务系统, 实现契税减免 “ 数智核验 ”。 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时,税务部门可查询婚姻状况, 匹配首套房、满五唯一等税收优惠条件,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三)民生服务容缺办理。在民政业务(如低保申请)中,税务部门共享企业纳税数据和自然人涉税数据,帮助民政部门精准识别家庭收入;在税务业务(如发票申领)中, 民政部门共享社会组织信用数据,简化办税流程。
三、分级分类数据管理
按照《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要求,将数据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类。例如,人口基础信息可无条件共享,而婚姻登记信息仅限税务部门用于房产交易涉税事项。
四、组织与制度保障
(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税务和民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数据交互、标准制定和问题解决。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二)完善政策法规支撑。制定《税务—民政数据交互管理办法》,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流程、安全责任等。依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签订数据共享保密协议,对违规行为严格追责。
五、预期目标
( 一)监管效能显著提升。社会组织违规行为发现率提高30%,税收风险识别准确率提升20%。
( 二 )服务效率大幅优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房产交易办税时间缩短50%。
( 三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至95%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数据共治”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