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现代化税收服务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通过实施“税链长”工作机制,实现 “一链一策”、 “ 一企一册”的精准服务模式,推动税收治理与产业链协同发展深度融合,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分工
构建“ 三级税链长”责任体系,细化职责边界,确保工作闭环管理:
一级税链长:由局内主要领导担任,对应 1-2 条重点产业链。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对接产业链牵头部门(如发改委、工信局)及链主企业,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税收问题;链接税收政策专家、行业经济分析师等创新资源,为产业链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税收支持;组织召开产业链发展税收专题研判会,推动解决产业链核心诉求。
二级税链长: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如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 税科、纳税服务科等)担任,对应具体产业链细分领域。主要职 责包括:汇总梳理产业链企业共性与个性诉求,建立“诉求台账”并跟踪办结;负责税费政策(如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在产业链企业的精准落实,每月开展 1 次政策落实成效核查;组织产业链供需对接会或“税链长”政策推介会,推动企业间合作与政策直达。
三级税链长:由主管税务机关( 区、县税务局)业务骨干担任,对应辖区内产业链企业。主要职责包括: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入企走访调研,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情况,梳理产业链发展优势与短板,形成《企业产业链画像报告》;负责企业日常涉税风险管理与提醒,针对发票使用、申报缴税等高频风险点,提供 “一对一”辅导;实时响应企业日常涉税咨询,确保诉求 24 小时内响应、3 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除外)。
( 二)建立工作机制
1.“税链”服务团队组建机制:按“ 1 条产业链+1个服务团队”模式组建,团队成员包含税收政策专员、纳税服务专员、风险管理专员,同时吸纳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络员及行业协会代表,形成“税务主导、多部门协同”的服务团队。明确团队职责清单与工作流程,每月召开 1 次团队工作例会,同步更新产业链动态与工作进展。
2.产业链供需与政策对接机制:依托“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伊春市产业协同平台”,搭建线上产业链供需对接专区,整合企业产品供应、原材料需求、合作意向等信息,推动产业链内资源匹配;举办线下“税链长”推介会,结合产业链特点开展政策解读(如绿色食品企业税收优惠、旅游企业差额征税政策等),设置“企业提问—专家答疑”互动环节,确保政策理解无偏差。
3.产业链税收贡献积分制管理机制:制定《产业链企业税收贡献积分管理办法》,从“税收缴纳规模、政策享受合规性、产业链带动作用(如带动上下游企业数量、就业人数)、涉税信用等级”4 个维度设置积分指标,明确积分计算标准(如A 级纳税人加 10 分、带动 1 家小微企业合作加 5 分等)。每年度根据积分排名,对前 20%的企业授予“产业链税收贡献标杆企业”称号,优先提供定制化服务(如预约办税、容缺办理等),并将积分情况作为企业享受财政补贴、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
4.“金税 E 站”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升级“金税 E 站”线上平台功能,设置“产业链诉求专区”,提供“文字留言、语音反馈、视频咨询”3 种诉求提交方式;建立 “诉求受理—分类转办—办结反馈—满意度评价”闭环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受理 1 小时内、转办 2 小时内、办结 3 个工作日内);每月汇总诉求数据,形成《产业链诉求分析报告》,针对高频诉求优化服务举措(如针对发票增量诉求,简化审批流程)。
( 三)强化政策保障
1.全链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定并动态更新“优惠政策、服务事项、协同事项、保障工作”四类《税链长全链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内容、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其中:优惠政策清单:分类梳理各产业链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寒地生物医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木材加工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标注政策依据与享受条件;
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一企一册”档案建立、政策定制推送、涉税辅导等服务内容;
协同事项清单:列明需与财政、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如跨部门企业信用修复、产业链项目税收优惠联合认定等);
保障工作清单:明确专班运行、经费保障、人员培训等内部保障事项。每季度根据政策调整与企业诉求,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
2.“一企一册”定制化服务机制:为产业链重点企业(年纳税额 50 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 50 人以上)建立“一企一册”专属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数据、税收缴纳情况、政策享受记录、诉求办理台账、产业链协同图谱等;根据企业特点定制服务方案,如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推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出口企业重点提供退税辅导;每半年更新 1 次档案内容,动态调整服务举措。
3.政策定向推送精准化机制:依托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建立“产业链标签库”,按企业所属产业链、细分领域、经营规模等标注标签;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匹配企业标签,实现政策“ 点对点”定向推送,推送内容需包含政策原文、解读手册、享受流程、案例参考;推送后 3 个工作日内开展“回访确认”,确保企业知晓政策、会用政策,对未读或有疑问的企业,安排专人上门辅导。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
1.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税链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2.明确“一级税链长抓统筹、二级税链长抓落实、三级税链长抓服务”的责任体系,制定《 “税链长”工作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工作督查机制, 由市税务局督查内审部门每季度对“税链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诉求办
理、政策落实等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 二)强化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1.多渠道开展宣传,利用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 以及进企业、进园区、进协会等线下活动,宣传 “税链长”工作机制、服务举措、政策红利,提高企业知晓度和参与度。
2.注重典型案例挖掘,每月收集“税链长”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如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落实政策减税降费等),整理形成案例汇编,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3.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召开“税链长”工作经验交流会,邀请优秀“税链长”、企业代表分享工作经验与合作成效,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做法,扩大 “税链长”工作影响力。
( 三)规范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税链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以“调研、检查、培训”等名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杜绝形式主义。
2.优化工作流程,整合入企走访、政策辅导、风险提醒等工作,避免重复上门、多头打扰企业;依托“金税 E 站”“ 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 网上办、掌上办”,减少企业线下跑动次数。
3.建立企业负担监测机制,通过“金税 E 站”定期收集企业对“税链长”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监测是否存在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情况;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1.组建“税链长”人才库,选拔政策精通、业务熟练、沟通能力强的税务干部纳入人才库,定期开展产业链知识、税收政策、沟通技巧等专题培训,提升 “税链长”专业能力。
2.建立“税链长”激励机制,将“税链长”工作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的“税链长”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 二)经费保障
1.市税务局统筹安排“税链长”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政策宣传、供需对接会、企业调研、人才培训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经费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勤俭节约”原则使用专项经费,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杜绝浪费与违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