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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2025年8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14:51 信息来源:嫩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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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
嫩税  税告  【2025】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法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生产经营地址认定日期
91231121MA18WM8J7G大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嫩江分公司郑龙居民身份证232721********1111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时代广场一楼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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