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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宝清县税务局关于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0:47 信息来源:宝清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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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双鸭山市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宝清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394号,邮编:155600,电话:0469-6100807,61008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宝清县税务局按照上级关于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税收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5年,我局积极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计4条。其中,通过东北网、龙头新闻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篇,市局内网区县动态发表信息80余篇,主要涉及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合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服务举措。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从流程清晰、文书规范、答复合法三个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良性互动沟通,妥善处理涵盖“申请接收-审查处理-答复送达-归档管理”的全环节公开流程。

(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锚定税务信息精准、规范、高效管理目标,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为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筑牢根基。强化审核发布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深化数据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相关规定,加强税务信息公开管理,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信息安全。

(四)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权威发布和服务水平。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规范设置税务公开专区,配备专职人员提供政策查询、咨询辅导等便民服务,打通税务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2025年,我局积极发动县局干部投稿,并由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室等部门把关稿件内容与质量,丰富信息内容。

(五)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实践要求,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构建动态调整、内外协同、能力支撑体系。一是落实动态调整。定期评估不予公开信息,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形成依申请转主动的长效机制。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监察部门做好专项监督,严控错漏与泄密风险。畅通举报与投诉渠道,明确受理、核查、反馈时限,将复议与诉讼情况纳入年度报告。三是加强能力与技术支撑。强化队伍建设,以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公开规范、保密审查、舆情应对能力。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入;对数据解读的广度和深度与党政决策和公众需求之间的差距有待进一步缩小的问题。

2026年,宝清县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的交流,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提炼,积极探索新渠道,丰富形式、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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