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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6:10 信息来源:北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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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北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提升治理效能为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在“公开、透明、服务、规范”上下功夫,推动税收治理更加阳光透明,为优化北安市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化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围绕税费支持政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主动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及执行情况,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特定信息获取权。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办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坚持“便民、高效”原则,畅通当面、信函、网络等申请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信息管理,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制度,实行从产生、流转、发布到归档的闭环管理。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开展存量信息梳理和动态更新,及时标注或清理失效、废止文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制度,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四)优化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服务渠道。严格落实网站建设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与更新,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线下高标准打造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子大屏、宣传展架等,提供“一站式”查询咨询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严格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置指标,强化结果运用。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通过12366热线等途径,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将外部监督压力转化为内部改进动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北安市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广度尚有不足;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实战能力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北安市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重点围绕广大纳税人关切的热点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和“操作指南”,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流程。将依申请公开业务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开展《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专题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素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2025年北安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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