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依兰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依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三姓路北段东侧,邮编:154800,电话:0451-12366,传真:0451-5723477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税收政策、行政执法、机构职能等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其中行政处罚信息469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处理决定数量均为0。本年度未制发、废止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 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持续保持申请渠道畅通,确保依法规范处理各类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合法性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核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
积极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确保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规范发布法定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内部工作规范和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认真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外公开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申请。全年申请办理总量为0,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务信息发布意识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认识可进一步深化,信息产生与公开环节的衔接需更紧密。
2.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多元化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二) 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改进:
1. 强化责任意识。计划在局内相关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中,常态化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各环节责任,提升全局干部的公开意识和履职能力。
2. 深化主动公开。在继续依法全面公开基础信息的同时,将重点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务行政处罚等领域,探索通过简明问答、案例说明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使公开信息更加易懂、好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过程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