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佳木斯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郊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0:53 信息来源:郊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19403室,邮编:154004,电话:0454-6116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以公开提质效,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完善公开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税费政策落实、税收执法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佳木斯市税务局板块)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屏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各类涉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格式与程序2025年我局未收到各类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前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安全。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当或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以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维护与更新,确保内容准确。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展公开渠道,依托“佳木斯税务”v美丽郊区v微信公众号平台,增强政策推送的精准性和互动性。强化线下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专区服务功能,促进线上线下平台互补融合,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更多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督导,推动任务落实。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全局干部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在相关考核评议中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形。通过健全的监督保障体系,确保了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工作质效得到持续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可以更加丰富多元,以提升传播效果;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持续性有待加强;三是线上平台的互动性与服务便捷性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改进: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积极运用短视频、简明问答等更直观形式,增强政策到达率。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围绕税费政策落实、执法监管等,加大全过程信息公开力度。三是优化平台服务功能,配合上级完善网站及新媒体互动模块,提升在线查询和办事指引的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通过持续整改,不断提升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本级数据。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