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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依法查处集贤县康泰米业有限公司滞留中间账户少申报收入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2-02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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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集贤县康泰米业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副产品少申报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0年12月至2025年6月,集贤县康泰米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销售农副产品,将部分收入滞留平台中间账户,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共计45.49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4.5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通过将资金滞留于平台账户中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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