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龙江县煦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少申报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个体工商户龙江县煦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化妆品,对外销售不开具发票、购进商品不索取发票,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51.44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5.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在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持续完善新业态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税收秩序,更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