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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依法查处黑龙江霍李会计代理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1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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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黑龙江霍李会计代理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4年,黑龙江霍李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4份,价税合计222.36万元,并通过违规列支费用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款共计5.63万元。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黑龙江霍李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3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认定为虚开,对该公司虚开偷税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5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发票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虚开发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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