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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依法查处南岔区祥祥珠宝店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7-1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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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办依法查处南岔区祥祥珠宝店私户收款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南岔区祥祥珠宝店通过第三方平台收款码及现金收款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款共计23.81万元。2025年5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2.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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