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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依法查处肇源县超等乡农机加油站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8-1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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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线索推送,依法查处肇源县超等乡农机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超等乡农机加油站通过账外经营、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79.6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6.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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