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基层动态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依法查处双鸭山市盛茂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8-1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对涉税中介机构违规违法案件“有案同查”的线索延伸,依法查处双鸭山市盛茂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茂财税公司”)虚开发票案件。

经查,2022年,盛茂财税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剑波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通过其实际操控的双鸭山市尖山区清扬劳务服务部(以下简称“清扬劳务服务部”),为服务对象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四合村绿源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绿源合作社”)非法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份,涉及金额68.2万元;让清扬劳务服务部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涉及金额0.9万元;通过利用私人账户收款、不计少计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0.12万元。202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2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盛茂财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剑波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对清扬劳务服务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定性为虚开,并对绿源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公安部门正对盛茂财税公司、清扬劳务服务部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带头守法遵法,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税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服务和监管,依法查处相关涉税违法行为,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