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本信箱来信由黑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受理,检举事项范围包括: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检举事项的办理
稽查局收到检举信件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转至被检举人所在市(地)税务局稽查局办理。
三、检举注意事项
检举人应当据实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基本资料,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
四、其他举报方式
除网上检举途径外,您还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形式检举。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16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大成街办公区)
邮政编码:150001检举电话:0451-53611086
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五、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项目)
六、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对我们很重要,真实的信息会加速信件处理进度,方便我们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七、据实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填写"举报内容"一栏,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所提供内容中如涉及视频、音频、图片等较大文件时请通过附件上传(文件最大不超过 50M )。
八、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办件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